大通配资 西藏昌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罚款0.5万元

发布日期:2024-08-16 08:08    点击次数:108

  消息,近日西藏昌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存在冒用他人个人信息,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成本多列支16000元,被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按照西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于5000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要求更正2021年度企业税申报表,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次,该公司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

  西藏昌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构成了其他违法行为。经处罚,该公司被罚款5000元,以此警示其和其他企业,规范纳税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