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财经 廊坊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2848.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95.58元

发布日期:2024-08-21 08:14    点击次数:196

  消息,近日,廊坊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因销售违规产品,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848.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95.58元的处罚。

  据公告内容,廊坊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法迪欧牌家用燃气灶具(型号JZT-2B601,批号未标主),经检验,热负荷性能项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5.2.2,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批次法迪欧牌家用燃气灶具1台通过苏宁易购APP销售1台,无法召回,购进涉案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1899元,销售金额1799元,违法所得1799元-1352元-51.42元=395.58元。

  廊坊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规行为。因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以下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廊坊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罚款2848.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95.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