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配资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被罚款600000元

发布日期:2024-08-16 07:58    点击次数:154

  消息,近日,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因违反环保法规,被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罚款60万元(600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24日,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二期年产10万吨焦炉煤气甲烷化制取LNG及配套项目110万吨/年焦化项目运行,配套使用的湿法熄焦装置未正常运行,湿法熄焦过程中产生的熄焦废水未完全处理,部分熄焦废水与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熄焦用水混合后继续用于湿法熄焦作业。该公司该项目110万吨/年焦化项目湿法熄焦装置熄焦水COD、氨氮、挥发酚浓度分别为3541mg/L、108mg/L、8.77mg/L,分别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COD150mg/L、氨氮25mg/L、挥发酚0.5mg/L标准限值的22.6倍、3.3倍、16.5倍。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及《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构成了严重的环保违规行为。因此,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60万元(600000元)的行政处罚。